因涉外的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或者()人民法院管辖。
举一反三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 依中国法规定,对于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中国领域内,或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被告在中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人民法院即可行使管辖权,但这只适用于() A: A在中国领域内有住所的被告 B: B在中国领域内有惯常居所的被告 C: C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 D: D在中国设有习惯居所的被告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属于()
- 1931年,党在中央苏区建立的政权是( ) A: 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 B: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C: 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 D: 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
-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国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的,法院如何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