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1991年《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我国法院可以根据多种连结因素行使管辖权,这些连结因素是
A: 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
B: 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C: 代表机构所在地
D: 侵权行为地
E: 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
A: 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
B: 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C: 代表机构所在地
D: 侵权行为地
E: 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
举一反三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 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出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诉讼,可以由下列哪些法院管辖?( )。 A: 合同签订地 B: 合同履行地 C: 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D: 侵权行为地
-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和人民法院管辖()。 A: 原告所在地 B: 被告所在地 C: 合同履行地 D: 侵权行为地
-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A: 被告住所地 B: 标的物所在地 C: 合同签订地 D: 合同履行地
-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A: 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 B: 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 C: 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D: 被告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