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3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38号)文件精神,江苏省内普通高校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和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的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补贴为一次性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