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8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6号),进一步加大了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具体政策包括()。
A: 对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B: 对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C: 对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D: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A: 对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B: 对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C: 对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D: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A,B,C,D
举一反三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 A: 增值税 B: 房产税 C: 城镇土地使用税 D: 所得税
- (3)社区(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否?
- 【判断题】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社区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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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社区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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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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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 A: 消费税 B: 增值税 C: 所得税 D: 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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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8日,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公告,至2025年年底,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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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8日,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公告,至2025年年底,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 A: 个人所得税 B: 营业税 C: 增值税 D: 流转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