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增加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新疆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试点地区。()
举一反三
- 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增加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新疆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试点地区。 A: 19 B: 18 C: 16 D: 17
- 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
- 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 A: 12 B: 13 C: 16 D: 18
- 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或外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适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根据()制定的。 A: 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B: 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C: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规定 D: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