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领事裁判权”的规定,如果英国侨民在中国犯罪,那么,英国驻华领事必须依据中国法律作出有罪判决。
举一反三
- 英国通过虎门条约取得了“领事裁判权”,这意味着() A: 中英两国之间的贸易纠纷由英国领事解决 B: 英国领事享有对《南京条约》的解释权 C: 中国的司法主权遭到破坏 D: 英国领事可以决定中国的关税税率
- 中英《南京条约》附件中规定:英国的侨民、商人同中国人发生冲突,犯了法或成为被告,只能由英国驻中国的管事官——领事去裁判,中国政府不得过问。这说明中国丧失了() A: 领土主权 B: 贸易主权 C: 司法主权 D: 关税主权
- 中英《南京条约》规定,无论英国人在华所犯何罪,都交由英国领事按照英国法律审理;而中美《望厦条约》更进一步扩大了领事裁判权的范围,不仅美国人和中国人之间的刑事诉讼,而且美国人之间、美国人与其他外国人在中国的一切诉讼,均由美国领事审理,中国官员无权过问。条约内容表明( ) A: 清政府熟谙近代领事制度 B: 列强已掌控中国司法大权 C: 中国司法主权遭严重破坏 D: 中西间法律思想相互渗透
- 鸦片战争以后,外国人在中国领土违反了中国法律,不受中国政府的制裁,却由外国的领事以自己国家的法律裁判。外国人的这种特权是( ) A: 领事裁判权 B: 领土租用权 C: 协定关税权 D: 投资设厂权
- 以下选项中关于列强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表述正确的有()。 A: 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首次确定领事有裁判权 B: 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扩大领事裁判权的范围 C: 领事裁判权仅限于民事诉讼案件 D: 是对中国行政主权的严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