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1
    大数据来源按产生数据主体划分,主要途径有:()
    A: 少量企业应用产生的数据(如关系型数据库中的数据和数据仓库中的数据等);
    B: 大量人产生的数据(如推特、微博、通信软件、移动通信数据、电子商务在线交易日志数据、企业应用的相关评论数据等);
    C: 巨量机器产生的数据(如应用服务器日志、各类传感器数据、图像和视频监控数据、二维码和条形码(条码)扫描数据等);
    D: 以BAT(百度公司(Baidu)、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腾讯公司(Tencent)中国互联网公司三巨头)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