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年经补考后不及格或许重修的课程累计有五门及以上的,或者达到18学分的,因予以()
举一反三
- 一学年经补考后不及格或许重修的课程累计有()的,或者达到()学分的,因予以留级
- 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含旷考课程和取消考试资格课程)一学年累计达到()门及以上或者一学年累计未取得的学分达到20学分及以上的,应转入下一年级重新学习,相应地延长其学习年限()年。 A: 4,一 B: 5,半 C: 6,一
-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①学生一学年内经补考不及格课程达6门; ②连以前学年不及格课程(经补考)累计达七门;③ 一个学期内所有课程经补考均不及格; ④ 留级累计达两次者。 A: ①③④ B: ②③④ C: ①②③ D: ①②③④
- 通过补考或者重修取得学分的课程,学生成绩单上以()记载。此课程学分绩点为() A: 补考或者重修考试实际成绩;1.0 B: 及格*;1.0 C: 补考或者重修考试实际成绩;0.8 D: 及格*;0.8
- 以下哪种情况,不一定要进行学期学业预警。( ) A: 一学期旷考或取消考试资格课程1门及以上 B: 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3门及以上,或者累计达到8学分及以上 C: 一学年旷课达40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