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1
    协定范本中规定,对常设机构的利润除了实行“法律适用规范”原则规范以外,还实行其他两条征税原则,可将其概括为()。
    A: 来源国对其在缔约国境内的全部利润征税
    B: 来源国只能对归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征税
    C: 来源国对利润按独立企业原则征税
    D: 来源国对利润按联属企业原则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