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个人的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也可通过损害公共利益的方法进行紧急避险。
举一反三
-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A: A公共利益 B: B本人的人身、财产 C: C他人的人身、财产 D: D不正当利益
- 根据《刑法》第21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是紧急避险。()
-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不负()。
- 下列关于紧急避险的表述,错误的是()。 A: 为了使本人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紧急避险行为 B: 为了使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紧急避险行为 C: 任何人为避免本人危险,而实施的紧急避险行为都可以适用刑法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 D: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 )的行为。 A: 损害他人的利益 B: 损害另一较大合法利益 C: 损害集体利益 D: 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