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家巴里·科沃德认为:“《权利法案》规定,国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但到底几年召开一次,法案并没有做出详细规定,更何况国王依然拥有随意召开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国王还拥有制定内外政策的权力,拥有任免各部大臣及官吏的权力。”据其描述,当时英国()
A: 实行责任内阁规定
B: 削弱了议会法权
C: 国王仍然拥有较大的行政权
D: 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A: 实行责任内阁规定
B: 削弱了议会法权
C: 国王仍然拥有较大的行政权
D: 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举一反三
- 历史学家巴里•科沃德认为:“(《权利法案》)规定,国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但到底几年召开一次,法案并没有做出详细规定,更何况国王依然拥有随意召开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国王还拥有制定内外政策的权力,拥有任免各部大臣及官吏的权力。”据其描述,当时英国() A: 实行责任制内阁 B: 削弱了议会立法权 C: 国王仍然拥有较大的行政权 D: 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 历史学家巴里·科沃德认为:“(《权利法案》)规定,国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但到底几年召开一次,法案并没有做出详细规定,更何况国王依然拥有随意召开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国王还拥有制定内外政策的权力,拥有任免各部大臣及官吏的权力。”据其描述,当时英国() A: 实行责任制内阁 B: 削弱了议会立法权 C: 国王仍然拥有较大的行政权 D: 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 历史学家巴里·科沃德认为:“(《权利法案》)规定,国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但到底几年召开一次,法案并没有做出详细规定,更何况国王依然拥有随意召开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国王还拥有制定内外政策的权力,拥有任免各部大臣及官吏的权力。”据其描述,当时英国() A: A实行责任内阁制度 B: B削弱了议会立法权 C: C国王仍然拥有较大的行政权 D: D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 历史学家巴里·科沃德认为:“(《权利法案》)规定,国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但到底几年召开一次,法案并没有做出详细规定,更何况国王依然拥有随意召开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国王还拥有制定内外政策的权力,拥有任免各部大臣及官吏的权力。”据其描述,当时英国()
-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规定: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该条规定的直接影响是从法律上( ) A: 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B: 确保议会拥有立法权 C: 否定了国王世袭制 D: 废除了国王的行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