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0
    (一)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的,不能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罚款是附加刑的种类之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主体决定罚金数额,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