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2
    2005年8月10日,在认识2个月后,张丽和王明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举行了婚礼后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7年9月25日开始,两人开始分居生活。分居期间,张丽的母亲去世,张丽依照法定继承取得母亲10万元的遗产。2008年1月4日,张丽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前,告知张丽补办结婚登记,张丽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补办登记手续。 下列关于婚姻成立的说法错误的是()。
    A: 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进行结婚登记,按事实婚姻处理
    B: 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结婚登记,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C: 婚姻成立需要实质要件,如果不符合婚姻登记的实质要件,不受法律的保护
    D: 婚姻成立的时间应以领取结婚证书的时间为准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