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业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应届生的毕业后补考,补考后达到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如毕业后补考仍不及格的,可以在规定年限内办理返校重学,进行重修
举一反三
- 毕业前清考课程仍不合格者,不予以按期毕业,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毕业后补考,毕业后补考最长时间为一学年(两次),每次申请补考课程不得超过7门。
- 从2012级开始,学校将不再组织学生毕业前补考(清考)。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学生在结业后一年内可以申请重修或者补做毕业设计(论文),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填写。 A: 发证日期 B: 申请毕业证时间 C: 大学四年应毕业的时间 D: 结业后一年内任何时间
- 申请结业换毕业的学生,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以()为准。 A: 换发毕业证书的日期 B: 结业证书上的日期
- 学生期末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可参加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的正常补考,补考及格课程成绩以()分记载,经补考后仍不及格或补考缺考的课程可以申请重修。 A: 60分 B: 70分 C: 80分 D: 90分
- 9.第5、6学期实践教学课程不及格不再进行补考,可直接申请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