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2
    【案例分析题】甲乙两人合作创作一部作品,1993年出版时,双方约定暑名顺序为甲、乙。1996年甲、乙在原作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准备出第二版。在该书付印之际乙未经与甲协商,即通知出版社调整署名顺序,将乙署名为第一作者,甲为第二作者。图书出版后,甲见署名顺序被调,便告乙侵犯了其署名权。试问:甲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