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部某贸易公司A于某年10月向韩国出口50公吨货物,以FOB天津的条件成交,即期信用证结算,装运期为10月底之前。由于A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10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三天,仓库午夜失火,由于风大火烈,抢救不及货物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A公司并要求尽快补发货物,否则无法按期装船,但A公司总部已无现成货源。请评析此案。
举一反三
- 我某公司出口英国某客商一批货物,数量为2000公吨。英方银行来证规定:“不得分批装运,且本信用证受UCP500的约束”。现假定我方货物分别处于天津和上海两地各1000公吨,且我方公司已订妥一艘驶往英国的货轮。该货轮于天津装船后,驶往上海装船,且船公司于天津、上海两地分别签发了海运提单。我方货物的出运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 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向新加坡某贸易公司出口香料15公吨,对外报价为每公吨2500美元,FOB湛江,装运期为10月份,集装箱装运。我方于10月16日收到买方的装运通知,为及时装船,公司业务员于10月17日将货物存于湛江码头仓库,不料货物因当夜仓库发生火灾而全部灭失,以致货物损失由我方承担。问:该笔业务中,我方选用的贸易术语是否妥当?若不妥,应选用何种贸易术语?
- 我某进出口公司向新加坡某贸易有限公司出口香料15公吨,对外报价为每公吨2500美元FOB湛江,装运期为10月份,集装箱装运。我方10月16日收到买方的装运通知,为及时装船,公司业务员于10月17日将货物存于湛江码头仓库,不料货物因当夜仓库发生火灾而全部灭失。以致货物损失由我方承担。问:在该笔业务中,我方若采用FCA术语成交,是否需要承担案中的损失?为什么?
- 【案例分析题】我某进出口公司向新加坡某贸易公司出口香料15公吨,对外报价为每公吨2500美元FOB湛江,装运期为10月份,集装箱装运。我方于10月16日收到买方的派船通知,为及时装船,公司业务员于10月17日将货物存于湛江码头仓库,不料货物因当夜仓库发生火灾而全部灭失,以致货物损失由我方承担。试问:该笔业务中,我方的做法有何不当之处?
- 18.我国A公司与荷兰的B公司以FOB条件成交一批货物,但由...B公司支付由于货物积压港口所带来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