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甲公司以CFR术语出口一批瓷器,我方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于10月25日在深圳港口装船完毕,次日将整套单据寄交买方乙公司索要货款。不幸的是,该批货物25日晚上在运输途中遭遇巨大风浪,该批瓷器全部破损,买方得知此消息后,拒付货款。请问:买方的拒付是否有理?卖方能否以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为由,继续索要货款?
举一反三
- 我某公司以CFR术语出口一批瓷器,我方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即将有关交易单据寄交买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过后,业务人员才发现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此时,买方已来函向我方提出索赔,因为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损毁。 问:我方能否以货物运输风险是由买方承担为由拒绝买方的索赔?
- 中国B公司以CFR条件出口一批陶瓷餐具。中国B公司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即将有关单据寄交买方并要求买方并支付货款。过后,中国B公司外贸业务人员才发现,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此时,买方已来函向我方提出索赔,因为全部货物在运输途中因遭遇海上风险而损毁。讨论:中国B公司能否以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是由买方承担为由,拒绝买方的索赔?
- 我国某公司以CRF条件出口一批瓷器,我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即时将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单据通过银行寄交买方,并要求买方支付货款,此时,因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在途中毁损,买方在知道此事后,来函向我方提出索赔,问:1如果我方已即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我方能否拒绝买方索赔?2如果业务人员由于业务上的疏忽,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我方能够拒绝买方的索赔?
- 有一份CIF合同规定: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凭装运单据支付现金。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货物出运,但由于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当卖方持提单等装运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不能到达目的港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但卖方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买方应该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并支付货款。问:买方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小公牛,按CIF莫桑比克港口条件成交。合同规定:“半数价金在装船时支付,以换取装运单据;其余半数价金在到货时付清。”后来货物因风险而损失,未能到达目的港。买方则以此为理由而拒绝支付余数货款,双方发生激烈争论。 CIF合同运输途中的风险由谁承担,买方有无拒付余数货款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