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5
    被告人张某,男,1994年3月生;被告人刘某,男,1995年6月生;被告人王某,男,1990年11月生;赵某,男,1996年5月生。被告人张某先后与被告人刘某盗窃他人的财物折价2万余元;与王某敲诈他人财物10000余元后又将之杀害;与赵某抢劫他人财物4500余元。
    A: 盗窃罪
    B: 敲诈勒索罪
    C: 故意杀人罪
    D: 抢劫罪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