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5
    被告人张某,男,1994年3月生;被告人刘某,男,1995年6月生;被告人王某,男,1990年11月生;赵某,男,1996年5月生。被告人张某先后与被告人刘某盗窃他人的财物折价2万余元;与王某敲诈他人财物10000余元后又将之杀害;与赵某抢劫他人财物4500余元。
    A: 张某与刘某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 张某与王某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同犯罪
    C: 张某与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D: 张某与赵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