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
B: 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C: 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
D: 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举一反三
- 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 李某和赵某的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法院判决作出后,向双方送达文书时,下列送达哪一项是正确的? A: 向李某送达时,李某不在家,由赵某代为签收 B: 向赵某送达时赵某拒不开门,法院将文书贴在赵某家门口,拍照录像后产生送达效力 C: 通知双方到法院领取文书,到达法院后李某拒不签字,视为送达 D: 多次送达未果,法院工作人员到李某常去的朋友王某家找到李某,李某仍然拒绝签署,法院拍照录像后视为直接送达
- 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李某的财产,李某除了对案外人张某享有到期债权外,并无其他财产可执行。 若法院欲向张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应该如何进行 A: 法院可以依职权向张某邮寄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 B: 法院可以依职权向张某直接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 C: 法院可以依李某的申请,向张某直接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 D: 法院可以依王某的申请,向张某邮寄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
- 张某诉美国人海斯买卖合同一案,由于海斯在我国无住所,法院无法与其联系,遂要求张某提供双方的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并在电子邮件中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诉讼文书后予以回复,但开庭之前法院只收到张某的回复,一直未收到海斯的回复。后法院在海斯缺席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并同样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关于本案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下列哪一做法是合法的? A: 向张某送达举证通知书 B: 向张某送达缺席判决书 C: 向海斯送达举证通知书 D: 向海斯送达缺席判决书
- (2009年)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B: 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 C: 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D: 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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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李某为夫妻,结婚2年后李某因为张某一直工作繁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法院在送达本案判决书时两次到李某家,李某均拒绝接收。本案下列中错误的有:() A: 法院应当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民政部门转交送达 B: 法院应当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C: 法院应当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派出所转交 D: 法院应当将该判决书留置在李某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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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罗某不在家,其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罗某未到庭。经查,被告罗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裁判。 B: 法院应当对被告罗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 C: 法院应当通知罗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D: 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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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李某借款纠纷一案,经调解达成协议,在法院向李某送达调解书时,其拒绝签收。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A: 留置送达 B: 公告送达 C: 交与李某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 D: 及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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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该申请成立,于是向张某发出支付令。在送达支付令时,张某拒绝签收。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 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 法院应公告送达,在公告中说明支付令的内容 C: 法院应交张某所在的居委会代收,由居委会转交送达 D: 支付令无法送达债务人,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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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离家出走后一直下落不明,其妻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应当 A: 裁定不予受理 B: 告知李某申请宣告失踪 C: 告知李某向行政机关申请解决 D: 受理,对张某适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