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0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的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十天。五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五月九日邮戳发出;五月十一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到五月十五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
    A: 5月8日
    B: 5月9日
    C: 5月11日
    D: 5月15日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