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1
    林某有一女。“文革”中,女儿因林某是富农怕受牵连而少来往。1974年,林某与住其房的娘家侄儿刘某在大队干部参加下订立遗赠抚养协议:林的房产死后归刘,刘抚养林。1980年林病故。林女以刘某尽的义务少,而得的多(6间砖房)要求分房三间。还拿出一份林某的自书遗嘱(经查属实)确认女儿可分三间。刘某起诉,有四种意见,哪种合法
    A: 按遗嘱处理
    B: 按遗赠抚养协议办理
    C: 调解,林女分1~2间
    D: 判决,林女补偿刘某6年的抚养费,房屋归林女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