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A公司向美国洛杉矶的B公司发盘某商品200公吨,每公吨2400美元CIF洛杉矶,写明收到信用证3个月内交货,以信用证支付,限3日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接受你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作答复。又过2天,B公进从洛杉矶花旗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立即装运。当时该货国际商场价格上涨20%,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试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这种做法有无道理?有何依据?
举一反三
- 我国A公司向美国洛杉矶的B公司发盘某商品200吨,每吨2400美元CIF洛杉矶,写明收到信用证3个月内交货,以信用证支付,限3天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接受你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作答复。又过2天,B公司从洛杉矶花旗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立即装运。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试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这种做法有无道理?有何依据?
- 中方A公司于2010年5月28日向英国B公司发盘某规格的商品100公吨,每公吨1500美元CIF伦敦,写明收到信用证后45天内装运,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三日内答复有效。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接受你方发盘,6月份装运”。A公司未做答复,又过了两天,B公司通过某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并注明尽速装运。当时该货物价格上涨了15%,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B公司称A公司违约,双方发生争执,你认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 中国A公司向澳大利亚B公司发盘,销售某商品一批,除列明其它一些必要的交易条件外,发盘表明,以即期信用证付款,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交货。B商在发盘有效期内回电,称接受发盘,同时要求立即装运。但A公司未做答复。随即B商开来即期信用证,并注明“立即装运”。当时该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试分析A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 中国A公司向澳大利亚B公司发盘,销售某商品一批,除列明其他一些必要的交易条件外,发盘表明,以即期信用证付款,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交货。B商在发盘有效期内回电,称接受发盘,同时要求立即装运。但A公司未做答复。随即B商开来即期信用证,并注明“立即装运”。当时该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 A: A公司做法合理,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 B: B公司做法合理,双方存在合同关系 C: A公司做法不合理,双方存在合同关系 D: B公司做法不合理,双方存在合同关系
- 【案例9:带有变更的接受1】我A公司向美国B公司发盘出售商品,数量为1000MT,价格为CIF旧金山4200美元/MT,新麻袋包装,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交货期为收到信用证后两个月内。此外,限B公司4日内答复有效。第二天B公司即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A公司对此未作答复。次日,B公司通过花旗银行开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此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因此,A公司拒绝按原发盘条件向B公司供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请问,根据《公约》,A公司做法是否妥当? A: 妥当 B: 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