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有女李霞、李灵、李衫。其次女李灵于2000年过世,留有一子张强。现李立和李鹏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李立以李鹏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通知李霞、李衫、张强参加诉讼。李霞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对于遗产划分问题,既不同意李立的主张,也不同意李鹏的主张;李衫也表示参加诉讼,而张强则未进行表示。则本案中,原告应当是:
A: 李立
B: 李霞
C: 李衫
D: 张强
A: 李立
B: 李霞
C: 李衫
D: 张强
举一反三
- 被继承人王明于2003年去世,其妻王于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有子王学、王茂,有女王丽、王梅。其长女王丽于2001年死亡,留有一子李芬,一女李玲。现王学与王茂二人因继承王明的遗产发生纠纷,王学以王茂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通知王梅、李芬、李玲参加诉讼,王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对于遗产的划分,既不同意王茂的主张,也不同意王学的主张;李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玲则表示想继承王的遗产,但不愿意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法院如何列原告? A: 王学 B: 王梅 C: 李芬 D: 李玲
- 案情:被继承人王明于2018年去世,其妻于某先于其死亡。王明有子王树、王林,有女王冰、王雪。其长女王冰于2017年死亡,留有一子李星,一女李月。现王树、王林二人因继承王明的遗产发生纠纷,王树以王林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通知王雪、李星、李月参加诉讼,王雪表示愿意参加诉讼;李星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李月则表示想继承王明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问题:本案如何确定当事人?为什么?
- 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3-78) A: 王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 王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C: 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 D: 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以王强为原告、李立和陈山为被告另案处理,诉讼继续进行
- 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