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6
    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础和主要原则是公海自由。1958年的《公海公约》规定了各国在公海享有“四大自由”,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则将公海自由的内容扩大为六项,增加的两项自由是()
    A: 飞越自由
    B: 科学研究自由
    C: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
    D: 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