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自由的内容有:①航行自由②飞越自由③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④建立国际法所允许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⑤捕鱼自由⑥科学研究的自由
举一反三
-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海的自由内容不包括()。 A: 航行自由 B: 飞越自由 C: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 D: 建立各种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自由
- 公海的六项自由 是指航行自由; 飞越自由;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 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自由; 捕鱼自由; 科学研究自由
-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公海自由包括() A: 航行自由 B: 飞越自由 C: 捕鱼自由 D: 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
- 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础和主要原则是公海自由。1958年的《公海公约》规定了各国在公海享有“四大自由”,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则将公海自由的内容扩大为六项,增加的两项自由是() A: 飞越自由 B: 科学研究自由 C: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 D: 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自由
-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公海自由包括() A: A航行自由 B: B飞越自由 C: C捕鱼自由 D: D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