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议制度只是实现民主的一种形式,代议制却不一定等于民主制。某些国家在某些历史发展阶段,代议制只是他们粉饰民主的一块幌子而已。”下列文献符合这一论断的是()
A: 《权利法案》
B: 1787年宪法
C: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D: 《德意志帝国宪法》
A: 《权利法案》
B: 1787年宪法
C: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D: 《德意志帝国宪法》
举一反三
- 下列关于代议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代议制排斥直接民主 B: 代议制民主是一种间接民主 C: 人民通过代议机关行使国家主权 D: 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
- 代议制是指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式。下列关于近代各国代议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A: 英国《权利法案》规定,法官由议会任命 B: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众议员每州2名 C: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内阁须对参议院负责 D: 《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帝国议会是拥有权力的上议院
- 协商民主不是对代议制民主的否定,而是对代议民主的补充和完善。()
- 在西方代议制中,突出体现分权与制衡原则的法律文件是() A: 英国《权利法案》 B: 美国1787年宪法 C: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D: 《德意志帝国宪法》
- 在西方代议制中,突出体现分权与制衡原则的法律文件是() A: A英国《权利法案》 B: B美国1787年宪法 C: C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D: D《德意志帝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