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6
    根据《1991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规定,若多式联运经营人对于延迟交付货物引起的损失或者非属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间接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则其赔偿责任()。
    A: 应当以不超过根据多式联运合同计收的多式联运运费为限
    B: 应当视同货物已灭失一样,根据规则享受责任限制
    C: 仅以发生延迟交付货物特定运输区段应收的运费为限
    D: 仅以发生延迟交付货物特定运输区段应收运费的2倍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