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可将民事权利分为()。
A: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B: 绝对权与相对权
C: 对世权与对人权
D: 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
A: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B: 绝对权与相对权
C: 对世权与对人权
D: 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
举一反三
-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 ) A: 支配权与请求权、绝对权、财产权 B: 请求权与抗辩权、相对权、绝对权 C: 形成权与请求权、相对权、财产权 D: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 依民事权利的效力特点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分为()。 A: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B: 财产权、人身权 C: 绝对权与相对权 D: 主权利与从权利、原权利与救济权
- 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 A: 财产权与人身权 B: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 C: 绝对权与相对权 D: 原权与救济权
- 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可以把民事权利分为( )。 A: 人身权与财产权 B: 绝对权与相对权 C: 支配权与请求权 D: 原权与救济权
- 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特点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分为______ A: 财产权和人身权 B: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 C: 绝对权和相对权 D: 主权利和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