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务条例》规定:未取得或者已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以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
A: 经宗教团体邀请可以
B: 经宗教活动场所邀请可以
C: 不得
D: 经宗教院校培训后可以
A: 经宗教团体邀请可以
B: 经宗教活动场所邀请可以
C: 不得
D: 经宗教院校培训后可以
C
举一反三
- 未取得或者已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以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 A: 经宗教团体邀请可以 B: 经宗教活动场所邀请可以 C: 不得 D: 经宗教院校培训后可以
- 【单选题】宗教教职人员经()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1.0分) A. 宗教活动场所 B. 宗教团体 C. 宗教院校
- 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定:未取得或者已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以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
-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A: 宗教教职人员 B: 符合《宗教事务条例》规定的其他人员 C: 宗教活动场所 D: 宗教团体 E: 宗教院校
- 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经本宗教的宗教团体同意,报()以上宗教部门备案 A: 乡级 B: 县级 C: 市级 D: 省级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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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可以依法兴办公益慈善事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公益慈善活动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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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可以依法兴办公益慈善事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公益慈善活动()。 A: 讲道 B: 传教 C: 宗教活动 D: 宗教事务
- 2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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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教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除依法追究有关的法律责任外,由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建议有关的( )取消其宗教教职人员身份。A、 宗教活动场所B、 宗教团体C、 宗教院校D、 宗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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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团体应当组织或者协助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引导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抵制商业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