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缺课(包括旷课,病、事假)累计达该课程总时数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且不允许补考,必须重修
举一反三
- 学生一学期内缺课(含病假、事假、旷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本学期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该门课程做()处理。 A: 课程成绩计零分 B: 成绩单上注明“取消考试资格”字样 C: 课程取消补考资格 D: 课程必须重修
- 学生某课程旷课或缺课的课时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学时数_______的,不能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该门课程必须重修。
- 学生缺课,累计超过其课程教学时数()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 未获学校批准免修的课程,学生旷课、请假的课时数累计达到或者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总学时()及以上的,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该门课程应当重修。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三分之二
- 学生有下列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学期考核和补考,需重修()。 A: 学生一学期内缺课(包括请假旷课等)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长数达三分之一者 B: 无故缺交课程作业,总结报告,实验实训报告,平时测验达三分之一者 C: 期末评测不合格或平时成绩不合格者 D: 考试作弊或替考被发现查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