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缺课,累计超过其课程教学时数()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举一反三
- 学生在课程修读中,未经批准,缺课学时数或缺交作业次数累计超过_____者,取消参加该课程考核资格,所修课程成绩以_______分计。
- 在全程考核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二时,除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该课程以“0”分记。
- 根据《苏州市职业大学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一学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并不得参加补考,该学期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绩点为零,必须重新学习并考核合格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 );缺交作业 50%以上者;不参加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者
- 17.一学期某门课程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学期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即取消该门课程考核资格。
- 下列哪些情形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核,不予评定成绩,成绩以“0”分记载,该课程必修重修( ) A: 理论教学缺课累计达到该门课程理论教学总学时的1/3者; B: 实践性教学环节缺课累计达到规定教学学时数1/3者; C: 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设计考核不合格者; D: 缺交课程作业次数达到1/3者(抄袭作业视为未交作业)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