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3
    下列情形中,不需回避的是()。
    A: 书记员何某是本案被告的股东
    B: 审判员宋某为本案原告的大学同学
    C: 审判长朱某与本案原告代理人常在本院办案的柳律师认识,但无私交
    D: 人民陪审员赵某为本案原告的叔叔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