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举一反三
- 智慧职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
- 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其处罚措施有() A: 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B: 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C: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D: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 A: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B: 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C: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应向作业人员作出安全施工说明 E: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