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的,构成犯罪。根据有关辞典的解释,卖淫是指“妇女出卖肉体”,而《刑事审判参考》第303号指导案例“李宁组织同性卖淫案”将其中的“卖淫”解释为“金钱与性的交易活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何种解释?
A: 当然解释
B: 类推解释
C: 补正解释
D: 扩大解释
A: 当然解释
B: 类推解释
C: 补正解释
D: 扩大解释
举一反三
- 中国大学MOOC: 根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的,构成犯罪。根据有关辞典的解释,卖淫是指“妇女出卖肉体”,而《刑事审判参考》第303号指导案例“李宁组织同性卖淫案”将其中的“卖淫”解释为“金钱与性的交易活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何种解释?
- 缩小解释方法本身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根据缩小解释方法得出的解释结论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所以,刑法第358 条“组织他人卖淫”中的“他人”可以缩小解释为女性( )
-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抢劫金融机构中的“金融机构”解释为“包含使用中的运钞车、自动取款机”,属于扩大解释 B: 携带凶器抢夺中的“凶器”解释为“砖头、啤酒瓶、弹弓”等用法上的凶器,属于缩小解释 C: 《刑法修正案(八)》第48条“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解释为“其他协助组织卖淫行为”,属于当然解释 D: 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包括家庭成员以外的其他人”,属于扩大解释
- 《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冯某组织同性卖淫。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对“卖淫”的理解产生分歧,从而在冯某是否构成犯罪上发生了争议。法官甲认为,同性之间进行性交易属于本条款规定的卖淫,立法者设置此罪之旨意,就是因为该行为为社会丑恶现象,有伤社会风化;而同性之问卖淫同样有伤社会风化,应当为刑法所禁止,立法者的立法意图就是如此。法官乙认为依据词源和社会公众的一般理解,卖淫是男女异性之间进行的钱财与肉体的交易,同性之间无“淫”可卖,因而同性之间进行性交易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卖淫。并且《刑法》中对组织同性卖淫行为没有明确界定。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刑事法律原则,冯某的行为难以定罪,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法官甲对《刑法》第358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目的解释 B: 虽然法律解释的方法有多种,但是法官经常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解释 C: 法官甲对《刑法》第358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体系解释 D: 法官乙对《刑法》第358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文义解释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犯罪。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这一解释属于下列何种解释? A: 补正解释 B: 当然解释 C: 扩大解释 D: 缩小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