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所称的中小学教师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A: 中等职业学校
B: 普通中小学
C: 幼儿园
D: 特殊教育机构
A: 中等职业学校
B: 普通中小学
C: 幼儿园
D: 特殊教育机构
举一反三
-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中所称的中小学教师是指() A: 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师 B: 特殊教育机构教师 C: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D: 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中所称的中小学教师是指() A: A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师 B: B特殊教育机构教师 C: C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D: D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中所称的中小学教师包括下列哪些教师() A: 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师 B: 特殊教育机构教师 C: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D: 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 A: 全省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 B: 在地方教研室、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可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C: 经省教育厅正式批准设置的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专门从事中专层次教学的在编在岗教师。 D: 在正规教育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受聘的教学人员。
- 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A: 普通高等教育 B: 普通中小学 C: 职业教育 D: 军队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