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我校学位授予条件中要求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且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及以上。
  • B

    内容

    • 0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发给 。

    • 1

      学位授予与辅修专业证书按下列规定办理( ) A: 修读辅修或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主修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时取得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学校授予双学士学位。 B: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修满双学位所需学分,合格课程学分达到 28 学分的,发辅修专业证书。 C: 低于 28 学分的,所修读的课程成绩作为主修专业任意选修课成绩记载。 D: 主修专业不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但取得第二专业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的,可授予第二专业学位。

    • 2

      【填空题】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____,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 3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A: 优秀 B: 良好 C: 中等 D: 合格

    • 4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发给()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