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位授予条件中要求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且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及以上。
举一反三
-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且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要达到()及以上。 A: 1.5 B: 2 C: 2.5 D: 3
-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结业证书。
-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
- 根据我校的相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取得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基本条件是( ) A: 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合格 B: 总学分达到170学分以上 C: 每门非学位课程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D: 每门学位课程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且所有学位课程的平均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或者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并且无不及格课程 E: 达到学校关于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其他条件
-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