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的性质 为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只是按委托人的指示办事,并无承担付款人必然付款的义务。如果进口人破产或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出口人则可能收不回或晚收回货款。( )
举一反三
- 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只是按委托人的指示办事,并无承担付款人必然付款的义务。所以托收的性质是银行信用
- 中国大学MOOC: 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只是按委托人指示办事,并不承担付款人必然付款的义务,因此托收属于商业信用。
- 付款交单是指托收结算方式下,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
- 银行根据委托办理金融单据及/或商业单据的一种收付款业务为()。 A: 承诺付款 B: 委托收款 C: 托收 D: 托收承付
- 托收业务属于商业信用是因为()。 A: 委托人开出的汇票是商业汇票 B: 在托收业务中无银行参加 C: 银行不承担保证付款义务 D: 收取货款是一种商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