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MOOC: 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只是按委托人指示办事,并不承担付款人必然付款的义务,因此托收属于商业信用。
举一反三
- 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只是按委托人的指示办事,并无承担付款人必然付款的义务。所以托收的性质是银行信用
- 托收的性质 为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只是按委托人的指示办事,并无承担付款人必然付款的义务。如果进口人破产或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出口人则可能收不回或晚收回货款。( )
- 托收业务属于商业信用是因为()。 A: 委托人开出的汇票是商业汇票 B: 在托收业务中无银行参加 C: 银行不承担保证付款义务 D: 收取货款是一种商业行为
- 中国大学MOOC: 按照《托收统一规则》(URC 522)的规定,如果托收包含远期汇票,而托收指示没有声明商业单据凭承兑还是凭付款交给付款人。银行在付款人承兑时就交付商业单据,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 中国大学MOOC:"托收业务中,银行的义务是按托收单据、托收指示书与URC522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