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
A: A县处级
B: B省部级
C: C厅局级
D: D乡科级
A: A县处级
B: B省部级
C: C厅局级
D: D乡科级
举一反三
-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 A: A县处级 B: B省部级 C: C厅局级 D: D乡科级
- 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 5 年内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者行政学校,以下简称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 以上的培训。 () A: 3 个月或者 550 学时 B: 2 个月或者 550 学时 C: 3 个月或者 350 学时 D: 3 个月或者 150 学时
- 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学时以上的培训() A: 450 B: 500 C: 550 D: 650
- 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以上的培训。 A: 累计1个月或者110学时 B: 累计2个月或者220学时 C: 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 D: 累计4个月或者660学时
- 《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出,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叁加党校、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 A: 3年内 B: 4年内 C: 5年内 D: 6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