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
举一反三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 A: 三十人 B: 二十五人 C: 二十人 D: 十人
- 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 A: 10人 B: 15人 C: 20人 D: 30人
-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中谁可以提出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 () A: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人以上书面联名 B: 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人以上书面联名 C: 县级的人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 D: 县级的人民代表20人以上联名
-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A: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B: 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C: 人民法院院长 D: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