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5
    分析民法与商法的相互关系并对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作出评述。
  • (1)民法与商法的相互关系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两种模式是从形式上划分的结果。从理论上讲,不论是在民商合一的国家,还是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商法都是作为民法的特别法而存在,并非是脱离民法而存在的一个法律部门。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它们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商法与民法在基本原理、基本制度方面有共通性例如民法关于自然人能力、法人、法律行为、侵权责任的规定,都适用于商法,商法不需要对上述方面作出特别规定。②法律适用方面,商法的适用优先于民法依照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适用的原则,凡涉及商事的事项,当商法有规定时,应优先适用商法:只有当商法没有规定时,依照民法补充适用的原则,才可以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2)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的国家只制定民法典,不再另行制定商法典。这种模式认为商法与民法在基本原理、基本制度方面有共通性,商法也涉及私人利益,贯彻着私法的共同精神,其内容是民法的组成部分,要么规定在民法典中,要么制定单行法。因此,在民法典之外,不必另行制定商法典。主张该模式的理论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人的普遍商化,商人作为特别阶层及商行为作为特别法律行为的制度价值已经大大降低。此外,商事行为与民事行为的划分也日益模糊,独立的商事法庭也不复存在。因此,商法没有必要和民法相分离,而应该合一。(3)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采用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的国家在制定民法典之外,又制定商法典,商法是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此种模式下,商事主体被认为是不同于一般民事主体的法律主体,商事行为也被认为是不同于一般民事行为的法律行为,商法是独立于民法的一个法律部门。因此,有必要在民法典之外,另行制定独立的商法典。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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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分界点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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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分界点在于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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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采用下列哪一体制 A: 民商分立 B: 民商合一 C: 没有任何商法 D: 只有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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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两种立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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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下,民法与商法的关系应当如何界定?(<br/>) A: 民法与商法没有区别 B: 民法可以包含商法 C: 商法特别法,民法是普通法 D: 民法是特别法,商法是普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