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承揽一项建筑服务,取得含税价款500万元,向分包商支付分包款200万元,当月项目竣工,取得提前竣工奖20万元。该业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则甲建筑企业当月应确认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是( )万元。
A: 15.15
B: 8.45
C: 9.32
D: 9.38
A: 15.15
B: 8.45
C: 9.32
D: 9.38
举一反三
- 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跨省提供建筑劳务,取得含税收入1000万元,同时取得分包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含税价款800万元。分包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业务采用简易计税;甲建筑公司该业务采用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该业务甲建筑公司应当在异地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是( )。 A: 5.4万元 B: 3.6万元 C: 5.83万元 D: 3.25万元
- 2021年5月,A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建筑公司在B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纳税,取得全部价款(含税)1 000万元,将部分建筑业务分包给乙建筑公司,支付分包款(含税)200万元。甲公司当月在B市应预缴增值税( )万元。 A: 14.68 B: 19.42 C: 18.35 D: 22.02
- A省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分别在B省和C省提供建筑服务(非简易计税项目),当月分别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65万元和2997万元,分别支付分包款55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5万元)和77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77万元),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1万元),购入建筑材料117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万元)。该建筑企业在9月纳税申报期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 2019年7月,A市甲建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B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全部价款(含税)1 000万元。将部分建筑业务分包给乙建筑公司。支付分包款(含税)200万元,该建筑业务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甲公司当月在B市应预缴增值税( )万元。 A: 14.68 B: 21.82 C: 21.82 D: 18.35
- 地级市甲市某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2020年3月取得地级市乙市建筑服务含税收入总额为400万元,支付分包款200万元。企业对此建筑服务采取一般计税方法,则该企业当月应在乙市预缴的税款是( )万元。 A: 3.6 B: 3.67 C: 5.83 D: 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