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MOOC: 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包括如下情形( ):
举一反三
-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下列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中,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的是()。 A: 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 B: 对标的物数量的误解 C: 对标的物规格的误解 D: 对行为性质的误解 E: 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 行为人对( )的错误认识,不构成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A: 行为性质 B: 对方当事人 C: 标的物的规格 D: 行为动机
- 一般地,合同法上的重大误解指的是对()的误解() A: 行为的性质 B: 对方当事人 C: 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 D: 标的物的数量 E: 合同的签约方式
- 重大误解属于当事人意思不真实的一种,以下关于重大误解说法正确的是 A: 当事人一方的故意诱导行为导致对方的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 B: 行为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的误解,并在结果上给自己造成较大的损失,属于重大误解。 C: 重大误解可能导致显失公平的后果,这时重大误解的合同也可以基于显失公平的理由进行撤销。 D: 由于重大误解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
- 重大误解一般不包括的类型是()。 A: 对合同性质的误解 B: 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 C: 对标的物的数量的误解 D: 对订立合同的动机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