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7
    2014年李某入职某商务公司工作,2018年7月商务公司提出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不服并申请当地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心的主持下,2018年8月1日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由商务公司在2018年8月31日以前付清李某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项12万元。调解协议达成后,李某害怕商务公司不履行调解协议,2018年8月20日,李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该仲裁委员会当日告知李某不予受理。请问,该仲裁委员会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