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为由降低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
举一反三
- 业主不得以()、()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等为由拒付物业服务费。
- 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在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组织新老物业服务企业共同进行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由()向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移交手续。 A: 新物业服务企业 B: 业主委员会 C: 原物业服务企业 D: 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服务企业
- 如果出现客户拖欠物业服务费或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釆取处理措施。
- 对于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可以以未享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
- 对于物业服务费的交纳和督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可直接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B: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C: 已经出售并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交纳 D: 对于欠费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E: 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