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反三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60 B: 90 C: 100 D: 180
- 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列席,()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B: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C: 单独股东 D: 股东代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90日 B: 120日 C: 150日 D: 180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A90日 B: B120日 C: C150日 D: D180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90日 B: 120日 C: 150日 D: 180日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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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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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下列关于责任追究的说法,正确的有()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Ⅱ.监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Ⅲ.监事会、董事会在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6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ⅠⅡⅢ B: ⅡⅢⅣ C: ⅠⅡⅣ D: ⅠⅢ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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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1% B: 2% C: 3% D: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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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90日以上 B: 120日以上 C: 180日以上 D: 持股时间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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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损害公司利益,()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B: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C: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D: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