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举一反三
-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 为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法》增加了股东诉讼的权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起诉
-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如何处理?( ) A: 自己提出辞职 B: 承担行政责任 C: 承担赔偿责任 D: 解除其职务
-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