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4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不包括下列哪些情形?
    A: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B: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C: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 A

    举一反三

    内容

    • 0

      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B: 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C: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 D: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E: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2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 1

      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8%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A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3时 B: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C: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2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B: 公司更换经理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D: 董事会认为必要

    • 4

      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两个月内召开()。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2/3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4时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