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A: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一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