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A: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一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B,C,D

    举一反三

    内容

    • 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A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3时 B: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C: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2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1

      下列情形中,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A: 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二分分之一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C: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D: 单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 2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包括()。 A: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人数时 B: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C: C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A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3时 B: B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C: C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D: D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E: E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2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 4

      有下列( )情形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4时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